2024-05-14 15:18:17 0
三省六部制是什么意思?三省六部制什么时候实行的?本文来详细说说。
魏晋南北朝的三省制
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内廷独立出来,成为中央政府执行政务的总机关。晋称尚书台为尚书都省,刘宋称尚书寺,一名尚书省。至南北朝梁代遂改称尚书省。尚书省的首长是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yè)。这样,尚书省便相当于西汉初年的丞相府,而尚书令和加官录尚书事者,便都是宰相之职,成为最高的中枢职官。
由于尚书省权力过大,从魏晋开始,又另设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而让尚书省成为中书省的外围执行机构。曹操为魏王后,即开始让秘书令掌机要文书。魏文帝曹丕又改秘书令为中书监、中书令,称其官署为中书省。由于中书省掌管机要,接近皇帝,故其地位较尚书省更为重要。中书省设在禁苑之中,时人遂称其为“凤凰池”,或简称“凤池”。柳永《望海潮》:“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其所谓“风池”,即是指中书省。这样,中书令又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从晋代开始,皇帝鉴于中书省的权力口益增大,又派亲信人员组成门下省,参掌中枢机密,其首长曰侍中,副官有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侍中本是汉代的加官(加侍中即可出入宫禁,成为皇帝亲信),至此则成为实职。南朝宋文帝时,侍中开始掌管机要,此后梁、陈相沿,侍中也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简言之,魏晋南北朝实行的便是这种尚书、中书、门下并列的三省制(当然各朝情况不完全一致),三省长官都并称宰相。当时虽有所谓“八公”(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然皆是空衔。至此,秦汉的三公制已为三省制所代替。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
隋及唐初,三省制已成为正式的体制。不过此时三省已有分工,即中书掌拟旨、侍中掌审核、尚书掌执行,即所谓“三省分权”。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
中书省以中书令及中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其属官有中书舍人(掌拟诏令)、右散骑常侍(掌供奉)、右谏议大夫(掌讽谏),以及右补阙、右拾遗(皆为讽谏建言之官)等。门下省以侍中及门下侍郎为正、副长官,其属宫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皆掌讽谏)以及给事中(掌审核封驳文书)、左补阙、左拾遗(皆讽谏建言之官)等。尚书省有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为正副长官,左右仆射下又各有左右丞一人。尚书省还下辖六部(见后)。
隋代避“忠”字(隋文帝杨坚父名忠),曾改中书省为内史省、内书省,改侍中为纳言。唐代还曾改中书省为西台、凤阁、紫微省,改称尚书省为文昌台、都台、中台,改称门下省为东台、鸾台、黄门台。三省长官各有官署,但有时也需要共同议政,其议事处便称为“政事堂”。
政事堂最初设门下省,后来迁中书省。唐玄宗时改称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设吏、机务、兵、户、刑等五房,分曹办事,相当于宰相的办事机构。肃宗时,中书门下又简称为“中书”。
唐代,由于唐太宗即位前担任过尚书令,故此后不再以此官授人,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左、右仆射,并由左、右丞主持省内事务。唐初,尚书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同为宰相,但中宗以后,不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便不是宰相。唐太宗时,侍中和中书令之职也因官位较高,不常设置,尤其是侍中,仅作为大臣的加衔。
到后来,为了不使个别大臣位高权重,三省长官都不轻易授人,而宁肯以其他职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掌机事”、“参知政事”等头衔以行使宰相职权。如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高宗以后,则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代宗时改为二品)为宰相固定加衔。
“平(pián)章”即议论处理之义。中唐以后,皇帝的文学侍从也开始参与朝政。唐玄宗设学士院,翰林学士加上“知制诰”的头衔便可以起草机密诏令,故时有“内相”之称。他们所起草的诏令叫“内制”,与中书省的属官中书舍人所草拟的诏令“外制”有别。宪宗时,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一员,为学士之首领,职权愈重。而从代宗时起,唐代内廷还设有“内枢密使”一职,专用宦官掌机密奏章,亦参与国政。不久,翰林学士承旨与内枢密使之实权又超过了宰相。
隋唐时期,除中枢职官实行三省制外,中央行政部门也有了重大的改变。这就是从隋代开始确、的“六部”制。
六部来源于尚书台。尚书台本是秦汉时期九卿中少府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皇帝私人文书的收发。后来随着尚书台权力的增大,事务的增多,人员也有增加,并开始分曹治事。西汉成帝时尚书分为四曹,东汉增为六曹,人数尚无定制。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少府独立出来,并改称尚书省,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
此后尚书各曹也逐渐改称为部。至隋代,便确定为吏、民、礼、兵、刑、工等六部,仍属尚书省。唐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此后,六部作为中央行政机构一直沿用至清。六部中,各部首长称“尚书”,副职为“侍郎”。每部下设四司,共二十四司,各以郎中、员外郎为司的正副长官。各司的属官则有都事、主事等。
六部系仿《周礼》六官,故后世常以《周礼》六官为六部尚书的代称。
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其各部职掌大致是:
1.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考绩、赏罚、勋封等;
2.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口、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
4.兵部:掌武官选授及军事行政;
5.刑部:掌全国司法行政及狱讼审判;
6.工部:掌工程、营造、水利、屯田、工匠及办公用品等。
除三省和六部外,唐代中央还有其他一些办事机构,主要是九寺和五监。
唐代“九寺”是从汉代的九卿演变而来。六部成立后,虽然取代了九卿的部分职权,但九卿之名仍基本维持不动,只是其职掌有了变化。这九寺是:太常(主要掌祭祀)、光禄(掌酒醴膳馐)、卫尉(保管武器、仪仗、帐幕)、宗正(掌皇族事务)、太仆(掌一般马政)、大理(主要审理中央官员犯罪)、鸿胪(赞助礼仪事务)、司农(掌仓储之事)、太府(掌金帛府藏)。
唐代的“五监”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都水监、军器监。监的长官多称“监”。国子监是主管学校教育的机构,其长官为祭酒。副为司业。少府监是专管手工制造的机构,其长官为监,副为少监。将作监掌宫室营建,其正、副长官为监、少监。都水监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其长官称使者。军器监掌军器,其长官为监、少监。
总起来说,唐代中央行政部门计有六部、九寺、五监,共二十个。当然这里面还不包括皇宫警卫和有些宫廷事务部门。
唐代的最高监察部门是御史台,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副为御史中丞。高宗时,改御史台为宪台。武则天时还一度改为左、右肃政台。唐代御史台下设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台院掌纠察百官、弹劾不法,并审判皇帝特命的案件。其属官侍御史,与给事中(属门下省)、中书舍人(属中书省)共同分值朝堂。殿院掌殿廷供奉礼仪及纠察朝会典礼失仪等事,其属官为殿中侍御史。察院掌监察地方官吏及六部官员,属官为监察御史,其资历浅着加“里行”二字以示区别。
唐代先后分全国为十道和十五道,每道皆派监察御史一人,初称按察使,后改称采访使、观察处置使(亦称观察使)。唐代御史除具有监察职能外,也有一定的司法审判权,遇有重大案件,往往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