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4 15:34:09 0
农村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
保障标准是4836元/年。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4836元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以户为单位申请低保。
(一)由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困难老人子女均属低收入家庭,赡养能力较弱且实际生活困难的60岁以上的农村人口。
(三)因病经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自负合规药费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50%的低收入家庭患者。
(四)未成年人。农村低收入家庭中,在公办学校就学刚性支出过大,实际生活困难的16岁以下人口。
按低保政策精神,因病致贫的。包括:重病患者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肺癌、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21种疾病。
因以上疾病致贫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低保救助。